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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基本内涵与特点,政策解读: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时间:2024/4/9 11:40:39 次数:

实行医养结合,充分体现医疗特色,可以弥补养老院就医不便的难题,并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多方受益。一是让老年人既享受到了养老服务,又能得到医疗保障;二是减轻了老人的家庭负担;三是可以提高养老院的入住率和竞争力;四是可减轻大医院老人压床现象,缓解医院床位紧张、患者看病难、住院难的压力。
    医养结合,最主要好处,在于有效利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资源,实现医疗服务、护理服务、安养的有机结合,促进老年人健康。
    “医养与康养”是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提出的一种新的发展思路,从老年人“身、心、灵”全方位健康医疗照护出发,在做好老年人的生活照护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加强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提高老年人医疗康复服务质量,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医养结合的基本特点:
    1、保障目的,医养结合旨在为老年人提供老年生活服务,以使老人安度晚年;
    2、参与主体,它联合传统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通过多元化的参与主体,为老年人提供新型的养老服务;
    3、服务内容,“医”指的是对疾病的治疗,“养”指的是对慢性病,尤其是老年人慢性病的养护康复。
    4、保障对象,适宜处于大病康复期、慢性病、易复发病患者等,无法得到良好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
    5、特殊需求,可兼顾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与医疗需求,符合现代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要求。
    医养结合不仅是传统养老保障与现代医疗有机结合,产生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还是一种跨越式的养老新理念。

政策解读: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2022年07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
    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
    《意见》要求,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一是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例如,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医疗服务。二是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清华大学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常务副院长梁万年认为,医养结合跨越了传统养老观念中只强调单一“养”的服务内涵,更加注重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的融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冯文猛认为,《意见》是在总结近些年我国快速推进的医养结合试点经验基础上,针对凸显的矛盾和未来发展趋势,以问题为导向作出的系统解答,为推动医养结合迈向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丁元竹认为,《意见》立足于我国实际,将居家社区医养结合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符合我国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有机结合,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展家庭社区医养整体性服务建设,一方面,能够使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中与家人、邻里交往交流交融;另一方面,把医疗保障纳入家庭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可以使老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推动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意见》指出,推动机构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一是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如,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将上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拓展,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服务。二是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如,支持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为养老机构提供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上门巡诊等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老年学研究所教授黄石松认为,实现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需要多方面努力,既要扩大社会力量办医,充分调动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性,发挥其机制灵活的优势,扩大医养结合服务的增量资源供给;也要给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松绑,充分调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盘活医养结合存量资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健康保障研究部研究员郝晓宁提出,家庭医生是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家庭病床、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意见》提出,在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失能(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进一步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提升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可及性和获得感。根据入住老年人总体情况及健康状况,可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预约就诊绿色通道等服务。
本文有一部分内容摘自《 人民日报 》
( 2022年08月07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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